2021年3月1日前借用本中心檢體處理室相關儀器之臨床試驗案,將於2022年1月1日起開始收費。

2021-12-01

1. 本中心已於2021年2月18日公告,於2021年3月1日起與本中心借用檢體處理室相關儀器之臨床試驗案需進行收費。

2. 現遵醫院政策,針對2021年3月1日以前借用檢體處理室之臨床試驗案,若於2022年1月1日之後尚需使用檢體處理室,則本中心亦將開始計費。計費起始日為2022年1月1日,收費方式同現行計價標準,請參考本中心網站http://www.cmuhctc.tw/manufacturer-toll/7#anchor

3. 本中心已於2021年7月26日起陸續發信通知2021年3月1日以前借用檢體處理室之臨床試驗案,信中除了請試驗主持人及研究護理師確認2022年是否持續使用檢體處理相關儀器,並載明將於2022年起開始計費。本中心將於12月再次發信提醒各試驗主持人及研究護理師,各案CRA可再與研究護理師確認相關信件內容。

以上檢體處理室收費事宜如有任何問題,請洽管理人陳安琪小姐(分機1481)或楊中琁經理(分機1471)。